眉山网讯(记者 李幸)9月5日至6日,省政协副主席、省工商联主席、省商会会长陈放一行莅临我市视察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实施情况。市委书记李静,市委副书记、市长罗佳明,市政协主席王影聪,副市长辜永忠,市政协副主席祝明洪陪同调研或出席座谈会。
视察组一行先后视察了彭山区凤鸣镇菱角村、东坡区白马镇龚村、仁寿县大化镇寒保村和文宫镇石家社区,通过实地查看、听取介绍、现场提问等方式,详细了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落实情况。视察组对依法治理农村社区的各项事宜作了详细了解,对基层民主与法治的工作推进予以肯定。
在随后举行的座谈会上,视察组一行听取了我市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的情况汇报,市级相关部门也就村委会组织工作做了介绍。视察组认为,眉山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村民委员会组织工作,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,激发了村民参与选举、决策、管理、监督的热情;各级部门加大投入,新建或改扩建村级阵地,完善了各项制度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视察组建议,眉山应将贯彻落实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以及实施办法作为社会基层治理创新实践的一项基础性、长期性、艰巨性和系统性工作来抓,把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作为依法治市、依法治县、依法治村的重要体现;在工作过程中,乡镇政府要对村民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和支持;村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,保证村委会依法依规运行;进一步推进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,切实保障村民知情权、参与权、决策权、监督权等民主权益;进一步发挥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的作用,支持村民监督委员会依法履行对村委会决策、执行的全方位、全过程的监督职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