眉山网讯(杨鸿熙 记者 彭威楠 毛馨怡 )近日,仁寿发生了一起“不寻常”的离婚案件,目前已被仁寿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运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成功化解。
在这起“不寻常”的离婚案件中,尹某与方某系夫妻,因感情不和向法院提出离婚,案件委派至城东社区调解委员会,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请求法院出具调解书。但是在制作调解书的过程中,尹父要求分割原、被告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拆迁款,尹某也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重新分割。方某则认为双方已经调解达成书面协议并签字确认,不愿重新分割。双方争执不下,矛盾逐渐升级。专职调解员及时将双方分开,做好劝导工作,防止矛盾激化。
原来原、被告婚后一直与尹某父母、弟弟一起生活,2010年分家时签订了一份分房协议,父母将房屋分给了尹某及弟弟两家人,由尹某一家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,弟弟一家承担母亲的赡养义务。2011年11月,尹某一家的房屋被拆除,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94000余元。尹某的父亲想到自己将房屋分给了儿子和儿媳,儿媳不仅要离婚,还要把房屋补偿款带走,精神上受到很大打击,情绪很激动,坚决要求参与分割。
找准症结后,专职调解员采用“背对背”方式先向尹某、尹父及亲属分析法律规定,然后向方某及亲属讲明房屋必竟是尹父挣下的家业,并且分家产时附有赡养老人的条件,所以于情于理应考虑老人的份额。经过反复做思想工作,双方均同意协商解决,专职调解员遂召集双方“面对面”调解,通过以法理喻人、以事理服人、以情理动人,并邀请了尹父的侄儿一起做调解工作。经过调解,尹某、方某同意给付尹父30000元,案件得以圆满解决。